阿里涉嫌“二选一”垄断被查,这“二选一”指什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宣布对电商巨头阿里巴巴“二选一”等涉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引发阿里集团的股票大跌!
那么,究竟什么是“二选一”行为?阿里到底出啥事儿了?电商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存在哪些争议?就在一天以前,一份提请审议的报告正好对“二选一”进行了详解,显然是当局为更大力度的反垄断措施铺路布局。
报告将“二选一”归列为新形势下不正当竞争的其中一种“负面典型”,具体指的是“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和商家对其的依赖性,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迫经营者在平台间‘二选一’”。报告指出,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老问题依然突出,新问题层出不穷”。其中,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凸显。
报告指出,目前购物、外卖、社交、酒店 旅游 等电商市场集中度日益提高,有的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和商家的依赖性,强迫中小商家在平台间“二选一”,如果商家被发现在其他平台销售,平台会对商家进行惩处甚至直接下线其所有商品。部分商家因此压减产睁岩能、裁减员工,导致线上影响向线下传导。
报告还说,有的外卖平台随着商家对其依赖度的提高而向其收取更高比例的佣金,商家经营压力不断增大,经常是赔本赚吆喝,部分难以承受压力的商户要么离开平台,要么压降商品质量,最终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近来引起快递行业和社区团购都这份报告毁嫌中被点名。报告指,近期,快递行业恶性低价竞争抢夺市场愈演愈烈,头部企业通过规模优势不断压价竞争,中间层商户则被迫降低快递员派送费来跟随降价,有些中小快递商户倒闭,对快递员队伍的稳定性也带来冲击,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大型网络平台又布局社区团购,重现“烧钱补贴”“跑马圈地”的场景。
商家不做“二选一”可能面对什么惩处?
那么,平台是以什么方式“惩处”不接受“二选一”的商家?根据早前澎湃新闻今年11月针对反垄断课题的报道,平台对商家采取的惩罚,可能包括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扣取保证金等,这往往会给商户以沉重打击,造成客户流失,现金流紧张,不得不遣散部分员工,也容易引发劳动纠纷。
在线外卖平台市场经过多轮整合后,已经只剩下腾讯投资的美团和阿里巴巴、蚂蚁 科技 联合收购的饿了么。后者先收购了百度外卖,又整合了口碑网,在许多城市与合并后的美团和大众点评形成了双头寡占格局。而这一系列外卖平台间的并购无一依据《反垄断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也无一被反垄断执法机构事后查处。
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下,各地餐饮商户常常不得不被迫在两者之间“二选一”,而且往往必须接受平台的外卖配送服务,不得通过自己的员工或者第三方来配送外卖。这样一来,与平台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的商户就被平台锁定。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堂食经营困难时,很多餐饮企业更加严重依赖两大外卖平台的销售渠道。
针对快递业,《时代周报》今年5月曾整理了中国七纤早手家快递主流上市公司的年报。该报汇总发现,经过阿里系快递近两年积极上演的合纵连横,中国快递市场已由此前的一超多强(顺丰独大、“四通一达”默默陪跑),变为阿里系、顺丰和京东的三足鼎立。
统称为 “四通一达” 的五家快递公司,即申通快递、圆通速递、中通快递、百世汇通、韵达快递,近两年来纷纷加盟阿里菜鸟后,在快递市场的市场份额迅猛扩张、达到了72%。而曾经的行业老大顺丰,正面对市场占有率不断流失、盈利率增长缓慢的困境。
对于阿里被调查,你怎么看?你觉得美团滴滴这样的平台,会不会成为下一个被调查的互联网企业??
花生财经:阿里巴巴涉垄断被查,到底什么是“二选一”?
“二选一”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的慧毁是阿里巴巴平台利用自身行业地位优势,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迫经营者在平台间“二选一”。
举个例子,我们常用的电商购物平台除了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天猫,还有京东、苏宁、拼多多等。在平台运营的过程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叫做商家运营,就是聚集更多更高质量的商家,如苹果这样的知名品牌商家。
就目前的电商平台情况而言,阿里巴巴的入驻商家显然是最多数量、最高质量的,京东、苏前誉备宁、拼多多等只能居于其后。
“二选一”的一种情况就是指比如商家在淘宝开了店,他就不能在拼多多开店,如果去拼多多开店,他在阿里巴巴的淘宝店得到的支持就可能会减少,可能会面临限流等情况,势必影响店铺业绩。
还有一种“二选一”情况是活动优惠,比如要么商家想要参加天猫双十一活动,那么他给出的最低价格或者活动方案,只能供天猫独家使用。
对于一些知名品牌,这样虚兆的“二选一”可能问题不大,因为大牌的话语权相对较强,他们可能最后会给两边平台提供不同的赠品或有一些促销力度的差别。但是对于那些店铺依赖阿里巴巴销售的小品牌而言,“二选一”的影响将非常大,只能够按照大平台的意思去办。
资源集中会产生头部效应,新兴公司将很难从中脱颖而出,老牌企业手握行业命脉,也会怠于创新,造成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局面,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整体经济活力也将受到很大影响。
放眼全球,反垄断在国外一直是非常严格的,并且已经执行了很多年,那是因为国外已经经历了初期的发展阶段,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在这个阶段,良性的市场竞争才更有利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更加有利于提升整个 社会 的经济活力。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也推动了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也十分支持,因此,为了让互联网企业更好地发展,国家对众巨头监管也十分宽松。
但是商业发展往往是柄双刃剑,企业在成长过程中能推动经济、消费等多方面发展,但到一定阶段后,若没有正确引导和规范,行业的野蛮生长,也将给中国经济带来巨大风险。
花生 财经 认为 ,对阿里巴巴实施立案调查,并不代表国家对互联网经济的态度发生变化,展示了国家引导行业 健康 发展的态度和决心。相信未来通过加强反垄断监管,互联网经济也将迎来更好的发展环境。
阿里二选一事件是什么?
阿里巴巴将积极配合调查
在巨大的垄断下,年轻人没有投资,而且他们缺乏积蓄,因此创业很困难。这次,对阿里巴巴件涉嫌垄断的案件进行了调查,这也提醒互联网巨头,国家支持该平台的发展,但最好不要让平台自己经营自己的大生意,破坏市场平衡,并留给他人更多的机会。在阿里巴巴2020云栖大会期间,
阿里巴巴,已经过再次调查。作为一个没有钱的小家伙,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听说睁棚磨华北的配额减少了,我总是觉得人们提前消费是不好的。能力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最好有一点储蓄。我觉得目前的经济形势不好,工厂的效率很差,商店的营业关门了,餐厅没有人吃饭,到2020年将很难赚钱!这一切都受到流行病的影响吗?还有其他原因吗?对于真正的老鼠来说,2020年并非易事,我们希望在2021年能够扭转局面。
最近阿里巴巴抓严
由于监管机构关注互联网领域的垄断,因此反垄断调查未来可能会显示出更加规范的趋势。不仅阿里,而且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巨头都需要应对此类问题。政策监督。此次反垄断调查得到阿里巴巴的接受,调查的最终结果对于随后的互联网反垄断程序具有一定的基准意义。
9年30日的报道,阿里巴巴的首席财务官吴伟在周三的投资者日活动上表示,阿里云有望在2021财年将亏损转化为利润。阿里巴巴曾经说过,未来三年将再投资2亿多亿元用于重大核心技术研发和数据中心建设,如云操作系统,服务器,芯片和网络。
9年30月,阿里巴巴集团年度股东大会宣布,根据两年前的一系列继承安排,马云从现在起不再担任阿里巴巴集团的董事。据了解,2018年9月,马云发布了一封完整的信,宣布在2019年阿里20周年之际,他将不再担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将由张勇接任。同时,为了组织的平稳过渡,他将继续担任董事会成员,直到2020年底阿里巴巴届年度股东大会为止。
在2020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悉斗调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阿里巴巴集团涉嫌垄断行为的批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依法发布了阿里巴巴集团的报告。控股有限公司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了调查,例如"二选一",这和租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第二次对阿里巴巴进行调查,阿里巴巴表示将积极配合。经监事会调查,公司业务目前一切正常,《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指出对" 阿里巴巴之二"的可疑垄断行为进行调查是中国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重要措施。
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被查,为啥要做“二选一”,揭秘背后商业逻辑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很多吃瓜群众可能对二选一这件事情并不特别的了解,当然涉嫌垄断并不仅仅是二选一这么简单,我们先从二选一这件事情说起。
那么什么叫做二选一呢?我们都知道,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和淘宝是最大的电商平台,除此之外还有京东和近几年快速崛起的拼多多,剩下的还有苏宁唯品会等相对垂直的电商平台。这些电商平台要想把业务做的非常大,就需要有大量的商家入驻才行。
按照目前的行业情况来看,阿里系的入驻商家数量显然是最大的,紧接着就是京东,拼多多的商家数量虽然也很多,但主要集中在下沉市场,中高端平台和天猫京东相比还无法抗衡。
在平台运营 的过程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叫做商家运营,也就是找到尽可能多的商家,找到质量尽可能高的商家,什么叫做质量高的商家呢?比如大的零售商,或者是大的品牌商。
如果你经常使用拼多多和天猫的话,一定会发现,拼多多上面的商品虽然也很多,虽然也能找到一些大牌的商品,但是卖这些商品的商家却都是一些小商家,或者是不知名的一些商家。为什么很多天猫京东上比较知名的商家你在拼多多看不到呢?
里边有一个非常大的原因就是二选一,比如阿里会告知某个大的店铺,你们不要去拼多多开店,否则在天猫平台获得的支持可能会变少,虽然话说的很委婉,但是背后的意思却很明白,你要是去了拼多多,天猫的业绩就不好说了。对于一些年销售几十亿的大店铺,大品牌来说野告,这样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这样的二选一,其实在京东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过,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慢慢达到了一个平衡。但是在双十一期间,二选一的火药味仍然很浓的。要么你只能在天猫做双十一,要么是你给到的价格只能在天猫上售卖,其他平台的不能够拿到这个价格。
对于一些大牌来讲,这样的二选一可能相对来说影响不大,因为大牌的话语权相对较强,不会受到平台的威胁,最多是商量出一个较好的方案,比如两边的活动促销力度必须一致。但对于那些自身销售在天猫平台占比较高的品牌而言,二选一的作用就很大了,因为品牌自身的筹码并不多,因为你的命脉都掌握在大平台手中,自然只能够按照大平台的意思去办。本质上其实就是一种垄断,平台掌握了足够多的资源。
那么这样一来会带来哪些影响呢?首先,资源会越来越集中,头部效应就越来越强,一些新兴的电商公司很难活下来,最近十几年时间里,死掉了无数的电商公司,当然这些电商公司的倒闭,并不完全是因为行业垄断造成的,本身的能力也有一定的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垄断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会压制行业创新,造成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局面。
从事互联网行业的人都陆燃知道,如果你想创业做互联网,投资人首先问你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阿里来做了,你会怎么办,如果腾讯来做了你会怎么办。于是这些人即便有很强的能力,有很好的创意,也很难把一个项目做成,因为他们做出来的东西,能够被巨头快速的跟进,并且赶超,然后通过强大的资金实力把你干死,这样的案例,在过去十几年的互联网行业发展过程中,太多了。以至于,很多互联网创业者最后的目标就是被阿里腾讯这样的巨头收购。
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之下,新兴公司是很难发展起来的,真正有创新能力的一些业务也是很难发展起来的,那么整个经济的活力也必将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巨头垄断和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关系呢,并且很多时候,巨头的垄断能给我们带来非常多的便利,比如共享单车,比如滴滴打车,比如外卖大战,等等。在这一点上,确实能够带来很多的便利,因为巨头的参与能够迅速的将一个业态做出来,很多 社会 变革与进步,都离不开巨头公司的推进。
但这里边有一个度的问题,反垄断在国外一直是非常严格颂悉明的,并且已经执行了很多年,那是因为国外已经经历过了初期的发展阶段,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在这个阶段良性的市场竞争才更有利于行业的发展,更加有利于提升整个 社会 的经济活力。
为什么会提升经济活力呢,你想啊,如果没有反垄断法,你随便做了一个东西,就被别人以非常规的竞争手段抢走了,那还有谁想去做这个东西呢?
中国的互联网发展领先于全世界,在过去的十几年发展过程,国家对互联网行业的管控是非常小的,基本上遵循着边发展,边规范的逻辑,在初期的时候,让行业本身野蛮生长,发展到了一定规模之后,根据行业发展的情况制定相关的法规,尽可能的保证行业活力,不给大家制造太多的麻烦。
我自己是做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基本上就是这个逻辑,在初期,网上卖药的管控非常宽松,让行业自己去摸索发展,当发展到一定地步的时候,会暴露出一些问题,以及行业大概可能的发展方向和潜力,这个时候才会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出相关的法规来规范行业的发展。也正是因为这个逻辑,中国的互联网发展迎来了黄金十年。
但是今天的互联网行业已经发生了天翻复地的变化,巨头越来越大,资金实力越来越强,涉及到的业务也越来越多。不仅仅有BAT,还有出现了不少新的巨头,比如美团,拼多多,滴滴等企业。
当下的中国互联网已经和美国互联网开始分庭抗礼了,在某些领域已经超越了美国。一方面已经没有必要放宽管制了,大家都很有钱。另一方面是,如果持续放宽管制,巨头们的一些业务策略可能就会阻碍行业发展,甚至会引起其他方面的风险。最典型的就是蚂蚁金服。
再比如,最近被炒得非常火爆的社区团购,以巨头的资金实力,进来之后可以横扫线下的生鲜市场,从生活便利的程度来看,从资源利用的效率来看,确实都提升了。但是原本的线下生鲜行业,却会遭到灭顶之灾。如果从这方面来看,社区团购是好是坏就很难说了。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巨头垄断和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关系呢?乍看上去确实好像没啥关系,但很多时候是会有连锁反应的,就好比电商行业的崛起,对线下店铺的生意造成了冲击一样。如果行业当中全部是巨头公司,那么新兴的中小型公司就会少很多,而中小公司才是保证就业的核心力量。
为啥阿里腾讯的工资可以很高,不是因为他们员工的能力真的比你强很多,而是因为资源聚集了,原本100个人要干的活,现在只需要1个人就可以干,用原来100个人的工资去养现在的1个人,那工资自然就高了,但是人却少了,就是这个道理。
我在之前的视频当中说过,有一条逆袭道路叫做职场道路,走职场就需要进大公司才行,如果大公司的寡头效应越来越强,那么能进大公司的人自然越来越少。反过来,如果行业当中多一些中腰部的互联网上市公司,你的逆袭道路也会多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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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被巨罚182亿,“二选一”开始算账了
雷慢说: 2020年12月,阿里巴巴因“二选一”事件被立案调查;3个多月调查结束,今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处以 182.28亿元罚款,数额之大,中国商业史上罕见 。 这一金额是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的4%所处罚款。
据调查,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阿里巴纳谨樱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在商业领域,”二选一“远不止于此,不久前,雷慢刚解读了《外卖”二选一“第一案宣判》。更早前,也细晌宽数商业领域”二选一“种种现象。现贴一篇旧文:
《 “二选一”风云 》
数年来,“二选一”远远不止电子商务的商家站队那么简单,而是几乎延伸到电商上下游、产业链的所有领域。在其他领域,二选一也时有发生,比如外卖,被裹挟进去的包括商家、物流、用户等。
中国互联网界最早的“二选一”是360和腾讯的“3Q”大战,发生于2010年,那一年腾讯给了它10亿用户两个选择:
要么装载360软件的,而QQ会停止运行,要么卸载360软件,QQ才能登录。
这是中国互联网史上第一个二选一公案。几年后,“二选一”在中国经济市场上开始被大规模滥用。
01
“二选一”被滥用最厉害的是在电子商务领域,商家开始被迫站队。
2013年,京东在家电行业发起价格战,要求商家“二选一”选边站。当时主营电器的苏宁指责京东不应该“强行锁定商家后台、强行拉商家参与促销”,并称这种霸权行为——
“过去30年闻所未闻”。
风水轮流转。两年后的11月,京东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举报阿里巴巴,指责阿里巴巴要求商家:
若参加淘宝天猫商城的“双十一”主会场活动,就不能再参加其他平台的会场活动;对于已经和其他平台达成合作意向的,要直接退出,否则将在流量等方面进行制裁或处罚。
2017年7月,京东和唯品会发表联合声明,指责天猫让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随后天猫发表声明,嘲讽对手是 “碰瓷式竞争”, 一遇到竞争就拿 “二选一” 来洞丛误导公众。顺便还调侃了对手“锁定商家后台、发动商品价格、强制促销”,“打着平台的名义,做着假平台的事”。
2019年,“二选一”继续上演,因为天猫要求格兰仕“二选一”,格兰仕将天猫告上了法庭。
电商“二选一”的 历史 已有数年。当中最有看头的还是平台和平台之间的相互撕逼的样子,比如当初让电器商家二选一的京东,转身又被天猫来了个二选一。当京东指责天猫不正当竞争时,天猫告诉对手,“二选一”是正常市场行为。
正常不正常不知道,反正商家和消费者已经被搞得不正常了。
02
2017年,“二选一”扩散到物流领域,这年6月,顺丰宣布关闭对菜鸟的数据接口,受到菜鸟指责。随后,顺丰声明称是菜鸟率先发难封杀丰巢,为了让顺丰由使用腾讯云切换到阿里云。
2018年,二选一延伸到“电子面单”,还是快递物流领域。当年6月,京东拒绝菜鸟电子面单发货。要求商家须使用京东无界电子面单或入驻京东开放平台的快递公司的电子面单,未按规范使用电子面单的商家可能会影响履约效率。
当时的电子面单阵营,
电子面单之争实际上是“物流数据”之争,平台方拿到这些数据后,就建立起了卖家云和物流云服务体系。
今年10月,美国政府公布了一份长达450页的反垄断调查结果报告,指责“亚马逊在美国在线零售市场中,具有显著且持久的市场主导力量,已经对市场上的第三方卖家形成垄断权。”
美国政府指责亚马逊垄断表现形式之一就是, 亚马逊在物流和云服务方面也利用平台优势建立起了巨大的壁垒,阻碍它的云服务竞争者和联邦、UPS等物流竞争者进入第三方卖家市场。
这就像一面镜子,清晰地照出了国内物流“二选一”问题的症结。
03
2018年,“二选一”裹挟了“移动支付”,万亿网民被卷入。
这年3月,沃尔玛下线支付宝支付功能,只支持微信支付和其他卡支付,当时沃尔玛正是腾讯公开合作的零售集团,接着,京东、腾讯入股的步步高也被曝出旗下门店禁止使用支付宝。随后,作为反击,阿里系的盒马生鲜宣布只能使用支付宝付款。
当时正是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打得火热的时候。
阿里系和腾讯相比,阿里巴巴的社交是短板,腾讯的电商是短板。在支付市场上,2018年支付宝占据53.78%的市场份额,微信支付占据市场 38.87%份额。当时国内流量份额见顶,两家只能抢夺存量市场。线下购物就是当时他们要争夺的场景。
线下支付不光是用户之争,也是零售数据之争,线下零售企业最担忧是支付机构从支付接口获取线下零售企业的用户数据资源。
不管是什么原因,数亿网民在这巨头打架中,只能“二选一”,被牺牲的,是用户的移动支付体验。
后来有店家拒绝现金支付,更是比二选一恶劣得多的行为。
二选一是一种典型的不当竞争行为,商家和平台、买家三方本是互惠互利关系,商家或买家却在平台和平台的市场争夺战中,被迫依附一家而排挤另一家,成为市场竞争的打手或棋子。
做棋子,我们最在行了。
04
在外卖领域,商家投诉美团“二选一”的事项充斥网路。
去年3月,四川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对美团外卖在当地负责推广的飞达公司“二选一”行为罚款25万元。
同一月,山西长治商家爆料说,美团外卖要求商家关闭其他外卖平台店铺,商家未按照美团要求关闭,配送区域竟被设定在水库里。
2018年,据媒体报道称,滴滴外卖开始在无锡运营,当地入驻滴滴外卖的商户收到了美团的警告,若继续做滴滴外卖则会被叫停服务端口。
对这种“二选一”的审视,我们仍可以在美国政府对亚马逊反垄断报告上,照见自己的身影。
在美国反垄断报告里,反垄断委员评论亚马逊说,它正在利用极大的权力挤压平台上进行销售的第三方商人:
“对许多卖家来说,亚马逊是一个‘准国家’,比起在实际法庭上公开审理这些关店情况,卖家更加担心亚马逊‘法庭’的处理,这一情况发生在美国这一主权国家中是非常难以想象的”
在企业内部,对商家的“审理”是典型的“裁判”和“运动员”兼做,更多时候,像是一个披着裁判马甲的运动员。
05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平台”是企业创新、技术研发的产物,企业有知识产权用它的平台、流量、技术等整个生态的资源独特性,来进行“产权排他”,这种排他是对早期创新、技术投入的一种知识产权保护与自我激励。
但保护产权是有上限和边界的,经济学家周其仁在他的《竞争、垄断和管制——“反垄断”政策的背景报告》里说, 政府保护产权的原则,是保护产权主体对于其拥有资源的排他性选择权,但以这种排他性权利不妨碍他人行使产权为限。
我们回过头去看电商“二选一”的竞争,平台要求卖家排斥另一家平台,用来促销,占领市场,既侵犯了卖家的产权或交易权,也侵犯了买家的产权或交易权,
市场上的“二选一”行为,充斥着威逼利诱,要么以足够的资源倾斜、流量扶持、佣金减免诱惑商家战队,要么以排名打压、流量限制等手段威胁商家。
对商家来说,多家平台卖货当然是多赢。“利诱”不让商家到其他平台卖货,往往是一种“合同协议”。但“威逼”,更多的是耍流氓,这种“排他性权利”妨碍了商家行使交易权。
“垄断”是顶大帽子,雷慢不敢轻易乱用。周其仁教授说,“垄断”可以直白的说就是在一个产品市场上只有一个买家或一个卖家。所以,
”二选一“固然可怕,没得选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