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经典案例分析有哪些
由于物业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非常复杂,因此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法规,而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的基本依据。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小区物业经典案例分析有哪些吗?接下来,就让我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下。
小区物业经典案例分析
1.外墙水管泄露
某小区108单元第6层单号住户的外墙水管泄露,湿了以下三层的大片外墙。物业公司要求对其维修,那么维修费该谁出呢?
108单元单号总共有8户,其说法不统段枣一,比如:7、8层住户说:此事跟他们无关,不出维修费;缺燃樱6层以下的住户说:该维修费应由第6层的住户出;第6层的住户说:应从维修基金出。
案例分析:
水管渗漏通常是一般维修,换外墙水管伏丛即可。因此,无需动用维修基金。等到水管修好后,8家住户都受益,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应由住户共同维修,具体费用分摊。
2.楼内湿滑
业主小李经过住宅楼的大堂时,由于地面潮湿而摔倒在地,造成骨折住院了30多天,花了医药费上千元。小李认为之所以会摔倒是因为地滑,因此物业公司应承担一部分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补偿其医药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
请问:此事物业公司是否需承担责任?谈谈你的看法。
案例分析:
物业公司要不要对其赔偿关键就在于法律是否有规定要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路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员应负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例中,要是物业公司对潮湿地面既没警示提示又无防范措施的,则应负担民事赔偿责任。否则就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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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案例当中的经典范例有哪些?
在购买小区住宅时为了保障住户的生活环境与居家安全,在 购房 的同时也会匹配相关的物业服务。在物业管理当中,由于物业管理状况的突发性,经常会发生矛盾与冲突,实际生活中就有许多物业管理当中的经典案例。下文中就针对 物业案例当中的经典范例有哪些 该问题进行了解释与说明。 物业案例当中的经典范例有哪些? 案例1:物业要求刷卡进出小区不买车位车就难回家 案例介绍: 不买 停车位 ,就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有车业主刷卡进出小区,但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不能办理出入卡,也就不能进入小区。十多天来,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们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高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规定。 高女士去年搬进了新买的 商品房 ,私家车一直就随意停放在小区里。从上个月开始,情况出现了变化,物业公司贴出告示说小区内停车得交车位费。每月交了120元停车费慧凯后,物业就给一张门禁卡,业主开车进小区直接打卡进门。如果不交钱,从10月1日起就不让开车进小区了。高女士对如闹物业的做法非常生气,她认为,物业公司只是进行渣碧罩一些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就是“行为越位”。自己作为小区的业主,王女士有进出小区的自由和权利,物业公司的做法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利。物业公司辩称:此举主要是为了维护小区的环境,制止车辆乱停乱放。 案例分析: 让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和业主买不买车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这侵犯了业主的自由出入权。业主购买了商品房,对小区院落内的处地享有共同使用权,车位只是商品房的附属物,业主有商品房就是物权所有人。该物业公司以不购买车位为由不让业主开车进入小区的做法侵犯了业主的物权。 如果小区内要收取车位费首先应由业委会通过,按照物价部门的价格标准,并报街道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备案。如果小区内没有业主的合法组织,则需由全体业主协商通过。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定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案例2:在小区内摔伤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案例介绍: 徐某去厂房上班,在通往厂房载货电梯的台阶上走,因当天厂房三楼漏水正好滴在台阶上,由于天气寒冷出现结冰。徐某走上台阶滑倒摔伤。医院诊断为:左肩肱骨骨折伴肩关节脱位。 徐某摔伤当天,该厂房的物业管理单位派人员前去探望。徐某要求物业公司对此事承担责任,物业公司认为没有义务承担,双方各执已见,因次起诉至法院。 案例分析: 原告作为公司员工,上下班应走人行通道,白天行走,也应看到台阶上有结冰,并应当预见到滑冰的危险性,故应对摔伤的行为负主要责任。 但被告作为厂房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对物业公共配套设施完好起保养维修的责任,在接到厂房漏水报修通知后,理应及时修理,但未提供及时安排修理的有效 证据 ,发现结冰后未及时清除或积极的防范措施,故对原告滑倒致伤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案例3:物业合同争执 案例介绍: 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原由小区开发商聘请,业主入住后对该物业管理公司不满意,双方矛盾很大,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解聘该公司,但该公司称:其与开发商有委托管理合同,且业主购楼时与开发商的契约中已订明:“同意开发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管理”,因此,业主现在无权解聘管理公司,业主称服务质量不好,无法举证,且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没有统一标准,所以物业管理公司不存在违约,如果业主坚持解聘,就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为此,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争执不下,诉诸于法院。 1、试析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2、对此类纠纷应如何解决。 案例分析: 1、本案涉及的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问题; 2、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的基础是协议委托。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权来自于产权人的委托授权。在物业开发阶段,产权是开发商的,因而这时只有开发商有权决定请哪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参与开发和日后过渡期的管理;在业主入主后,由于产权的转移,物业管理的决定权也随之转移了,由业主的所有权派生出来的管理权或委托管理权自然也属于业主,因此,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完成了过渡期的管理后,物业管理的决定权就随即从开发商手上转移到了业主手上,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对原开发商聘用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考察来决定是续聘还是改聘别的更好的物业管理公司。 3、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拒绝交出管理权的理由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管理公司自行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处或提起司法 诉讼 。 综上所述,从以上物业案例当中的经典范例内可以看出在物业管理的过程当中许多时候需要的是双方的协商与合作。在物业案例当中,楼房漏水案例以及停车位事件所引发的争执都是可以在物业管理的过程当中避免的,只需要及时发现这些情况,并进行合理的中间协调,解决问题即可。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题
1、物业环境管理早期介入方面就是为了日后物业环境管理能磨袜衫走上正轨。早期介入的要点可以从规划设计、配套设施以及日常环境保护三个方面着手。具体的请参照参考资料的链接。
2、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必须要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a href=" " target="_blank" ;/a”的文件精神,凡是在2003年9月1日后的物业都得按照此办法执行,有地方规定的按地方规定执行。
3、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好和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瞎腔企业。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4
只说不对的:
物业公司方面,擅自提高纤橡水电费用,存在违法经营的嫌疑,因为水电价格由政府部门调控;对于换水表和停电停水的做法,是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因为物业公司没有这样的权利,更换毁码旁附属设施必须经过业主大会通过;对于罚款的做法,是违法的行为,因为罚款只有具有执法权的行政单位才可以行使。
业主方面,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程序是不对的,应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通过,才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建议可以模洞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1、案例中段基所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是在张先生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有效期间产生的,理应由张先生来负担。
2、物业管理公司之所以未能收到物业管理费,是由于其本身大意所致,应该有自己来毕滚承担风手燃余险,在其发现张先生没有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时就应该催缴,在房子办理产权转让登记的时候就应该及时向银行结清该笔费用,现在银行已经将该房子出售,肯定不会再支付该笔费用了。
关于一个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下盯敬面是我个人的看法:
第一、楼顶的门没有锁,物业公司负有责任;理由是:根据物业管桐禅理条例和物权法相关规定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要承担公共秩序维护的责任;楼顶门没有锁,自然存在安全隐患,所产生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故此说明物业公司在公共秩序维护方面有缺陷。
第二、小孩子玩耍中出现事故,是家长作为监护人失职造成,也有责任,可以凯轮慎参照民法通则进行追究。
第三、至于肇事小孩和物业公司应该赔偿的比例,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各方平均分配,因为所产生的责任的原因是因果关系,即:门锁了,孩子上不去,也就不存在事故发生;门没有锁,但孩子玩有家长监护,也不会出现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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