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诉阿里“二选一”垄断案进展:北京高院审理!阿里:尊重判决
备受外界关注的京东诉阿里“二选一”垄瞎扰断案近日有了进展。10月9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芹慧最高院驳回阿里管辖权异议上诉,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享有管辖权。上诉人要求将本案移送至浙江省高院审理,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0月14日,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发布声明表示,真心感谢在北京对二选一这个话题进行公开地审理,尊重法院的任何判决结果,实在不愿意再被动配合某些企业的炒作。
据南都记者了解,2017年,京东向北京高院起诉天猫,称其滥用市场支配力量实施“二选一”等行为,损害了正常竞争秩序。
天猫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一审法院并非本案被告(天猫)住所地人民法院,亦非被控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对本案没有行使管辖权的基础和法律依据,应当移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2017年,北京高院一审认为本案中,京东主张天猫的“二选一”行为,虽然是针对网络平台上开店经营的各品牌商家,但是基于网络平台特性,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影响不限于被告(天猫)住所地或被告直接行为地。
此外,这种“二选一”行为将对该相关市场内的自由竞争产生影响,当然涵盖了一审法院管辖的北京市。同时,京东亦主张天猫不仅在北京地区实际实施“二选一”行为,嫌神答而且天猫其他“二选一”后果也已及于北京地区,从而进一步证明北京属于被诉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综上,北京地区是本案被控侵权行为实施地和被控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对于这项管辖权裁定,天猫表示不服并上诉至最高院。10月9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最高院近日对这起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判决。
最高院认为,本案焦点问题是北京高院对此案是否具有管辖权,在管辖权异议案件中,最高院只审理与建立案件管辖连接点相关的事实。
“管辖权异议经过北京高院一审、最高院二审,于今年7月由最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天猫的管辖权异议请求,”京东代理律师、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告诉南都记者,这宣告本案正式进入实体审理阶段,目前实体争议的审理尚未开庭。
据南都记者了解,在本案中京东诉称,2013年以来,天猫不断以各种手段实施对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天猫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在天猫商城开设店铺的服饰、家居等众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京东商城参加618、双11等促销活动、不得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进行经营,甚至只能在天猫商城一个平台开设店铺进行经营。
京东认为,天猫在国内B2C网上零售平台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等行为,损害了国内网上零售平台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侵犯了京东、商家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天猫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此,京东请求法院判令天猫赔偿京东10亿元,停止强迫商家“二选一”,并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南都记者注意到,10月14日,王帅发布的声明中也对二选一行为进行了回应。王帅表示,二选一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平台为组织大促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也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对等力度,以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
马云的二选一是怎么回事?
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事件就是从两卖信镇个之间只能选一个。意思指的是想要开店的商家只能在阿里体系的电商平台或者竞品平台之间选一个。
用比较通俗的话讲,就是“如果有用户想在天猫入驻,那该用户便不可在京东或其他平台上同时存在。”。导致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的“二选一”大致就是这样的意思。针对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的消息,阿里巴巴未给出具体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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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事件本应该只在行业内发酵,但由于阿里巴巴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的一封微博回应,称“二选一”本就是一个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随即该言论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并最终形成社会效应,最终导致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
而就在曝出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的消息之前,市场监管总局此前于12月14日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坦态络技术有限中粗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阿里因“二选一”而被调查的三大看点
作者:龚进辉
马云退休1年多后,尽管他创办的阿里稳步向前,但困难和危机从未远去,相反一直存在。这不,阿里又摊上事了,而且是摊上大事。
今天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对此,阿里方面回应称,阿里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目前公司业务一切正常。
字数越少事情越大,监管部门反垄断剑指阿里,散链游这件事非同小可,我总结主要有三大看点:一、到底是谁举报阿里?二、为何偏偏先拿阿里开刀?三、调查对阿里影响如何?
一、到底是谁举报阿里?
电商“二选冲销一”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每逢618、双11等重要大促节点,“二选一”戏码总是如期上演,仿佛有剧本指引似的,无论是开头、过程还是结局,基本上大同小异。以商家撤店开头,中途少不了打口水战,吵完架后便归于平静,孰是孰非没有定论,下次、下下次又按照剧本重演一遍。
“二选一”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带来的危害显而易见,且波及面甚广:用户被剥夺自主选择权,商家被迫站队,被卷入的其他平台经营受到冲击,影响电商行业秩序。因此,通常来看,受害者才拥有举报动机,即用户、商家、其他平台、行业协会四个群体。
那么问题来了,此番阿里因“二选一”而遭受反垄断调查,到底是谁举报的?用户?基本不可能,单凭一己之力,怎么可能与市值高达7000亿美元的电商巨头阿里相抗衡?商家?可能性也不大,无论是品牌商家还是中小卖家,都不敢轻易叫板阿里,看看格兰仕就知道了,去年还连番怒怼阿里,今年双方就你侬我侬,因为深知跟阿里过不去就是跟钱过不去。
其他平台?我看倒有可能,不知你发现了没,近年来,在层出不穷的“二选一”乱象中,总能看到阿里的身影,京东、拼多多、京东+唯品会均曾公开控诉过阿里,双方口水战打得不亦乐乎,但最终都沦为无头公案。相比用户和商家,其他平台的直接损失更大,更有动力去举报阿里,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
至于行业协会,它们成立的初衷是引导、规范电商行业发展,起到建言献策的作用,却无法对协会成员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根本无力正面刚阿里。当然,行业协会也没有足够动力去举报阿里,毕竟吃力不讨好,反而会得罪阿里。因此,其举报阿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综上,我倾向于认为是友商举报阿里“二选一”,至于到底是哪家,监管部门并未明说,目前暂无任何迹象可以做出判断,你们不妨大胆猜测下,可选项也就大众熟悉的少数几家,你懂的。
二、为何偏偏先拿阿里开刀?
二是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代表监管部门开始动真格进行反垄断,互联网反垄断风雨欲来,阿里、腾讯、京东、美团等面临严峻考验。三是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包括阿里在内的三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许真正的重拳出击在后头。
与其说这三件大事互相关联,不如说是循序渐进,背后是监管部门在推动互联网反垄断上逐级递进、愈发老道。11月6日,召集27家互联网企业开会是着眼于双11,侧重于批评、约唤绝束;11月10日,则是放大招,对外传递互联网反垄断大幕即将拉开的信号;12月14日,更像是试水温,前期摸索互联网反垄断具体该怎么反,并带有警告意味,暗示互联网反垄断进入常态化后处罚将更为严厉。
监管部门先拿阿里开刀,为互联网反垄断调查开了个好头,后续将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实现常态化、立体化监管。这意味着,其他有垄断嫌疑的互联网企业一个都跑不了,被调查只是时间问题。由此可见,此次对阿里的监管和调查,并非只针对阿里一家企业,互联网反垄断大幕拉开后,未来或有更多互联网企业被调查。
可以预见的是,今后,无论哪家企业,如果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妨害公平竞争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惩罚。注意,这不是一阵风或一时兴起,而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三、调查对阿里影响如何?
事实上,垄断主要有两大危害:一是破坏创新与竞争,二是侵害消费者权益。有人认为,此次阿里遭受反垄断调查,代表其惹上大麻烦,未来发展不可避免受到影响,不确定性增加。我不认同这种观点,阿里被调查并非坏事,相反是一件好事,是促进市场经济 健康 可持续发展,使市场经济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 健康 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大好事。
具体来看,对阿里影响如何,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最终调查结果,即是否存在“二选一”行为,以及出台相应的处理意见。如果被证实存在,那巨额罚款、平台整改少不了,阿里业绩在短期内势必受到冲击,但长此以往,其将步入规范化发展的正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还将造福整个行业,得以保持创新活力。
如果被证实不存在,那相当于还了阿里一个清白,终于可以摘掉被扣上N年的“二选一”帽子。同时,也将进一步激励阿里坚守规划化发展的底线,努力承担起应有的担当和表率重任,积极维护市场和行业秩序,助力国家经济发展、解决就业、民生保障。
一言以蔽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无论最终调查结果如何,对阿里都是利大于弊,短期影响有是有,但从长远来看,阿里将成为受益者,使其行稳致远。要知道,企业在经营合规的前提下不断做大才是上上策,如果不合规,做得大反而会面临巨大的潜在风险。换言之,对于阿里而言,此次被调查更像是危中有机,且机遇远超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日报专门发文评价阿里被调查,文章指出,“此次立案调查,并不意味着国家对平台经济鼓励、支持的态度有所改变,恰恰是为了更好规范和发展平台经济,引导、促进其 健康 发展,以期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相信通过加强反垄断监管,能够消除影响平台经济 健康 发展的障碍,平台经济也将迎来更好的发展环境。”
我认同人民日报的观点,被调查反而是一件好事。在最终调查结果出炉之前,阿里当务之急是稳住自身阵脚、保持业务稳定,以高超的战略定力隔绝一切流言蜚语。只要人在业务在,公司就有希望,祝阿里好运!
阿里CEO张勇回应被罚,他说了些什么?
面对天价罚单,张勇的回应是公司会积极配合处罚,并且表示本次处罚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会太大。
巨额罚单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推动下,电商平台也借着这股东风发展壮大,京东、阿里、拼多多、唯品会穗亩等电商平台都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性以及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反垄断部门出台了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企业不得垄断市场,以保证所有企业都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下发展。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明确表示阿里巴巴由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被处以182.28亿元的巨额罚款。
事岩缺件一出,立刻引发了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都在好奇,阿里巴巴最近做了什么才违反了反垄断法,根据处罚决定书可以看得出来,主要是因为阿里巴巴对于在平台经营的商户,实行了2选1的强制垄断行为,导致了这次的处罚。
二选一
什么是2选1呢?举个简单的例子,我在天猫入驻成商家,为了扩大自己的销售额,在促猜枣森销期间,我想在别的平台也入驻成为商家,比如说京东或者拼多多,但是阿里巴巴有强制的条款要求我不能在其竞争对手的平台开店。其实这不单单是阿里的个别现象,在大部分电商平台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因为平台的主要利润点其实是商家,所以各个电商平台都有相应的2选1措施。
认识错误,坚决改正
4月12日,张勇在阿里巴巴的会议上明确表示,企业将积极配合缴纳罚款,并且对企业内部存在问题的部门进行整改,他还表示此次罚款不会对阿里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企业已经启动了很多项目,从全方位多角度去解决商户的痛点,比如说减少经营成本,以及更多的优惠政策,以此来吸引更多的商户入驻。
此次的天价罚单明确说明,国家对于反垄断的整改不再是无关紧要的口头批评,将会落实于实处,为建设真正公平的市场把好关。
阿里回应强制二选一,是偷换概念还是理所应当?
在最近京东起诉了天猫,作为国内最大的电商平台,双方的竞争一直都很多,而最近的这一个起诉则是起源于2选1,也就是说当商家在平台上参燃逗与活动的时候并不能得到照顾,除非坚定地选择了一方立场站定。
简单来说就是你作为一个商家,如果选择了京东的同时又在天猫上做活动,那么这样就会遭到天猫内部的一些排斥,因为他们会觉得你属于25仔,大概就是天生反骨的这种,所以给你的支持力度会很小,原本按照你店铺的规模档次,可能你拥有10万级别的推荐支持力度,但由于你同时在京东也有卖货,那么天猫会削减你的推荐力度档次,或者直接把你pass掉。
虽然这不是硬性的2选1要求,要求你必须要在天猫上卖,选择了京东就不能来我们这,但实际上已经相差无几了,所以很多商家在面临这样情况的同时,只能被迫选择放弃京东,从而全部都依附到阿里旗下,这也是阿里与天猫打击京东的一部好戏,然而对普通的商家来说,肯定是不能把鸡蛋放在同神岩一个篮子里要多面开花,毕竟京东跟天猫有不同的资源渠道,多一个驻点就能够多一份收入。
在这样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对阿里天猫反感,而这件事情曝光之后更是由游段御京东告上法院,让它变得火上浇油了,承受了这样的一个污名与骂名之后,阿里会怎么解决呢?最近阿里的一个负责人王帅就发表了回应,他在微博上回应的义正言辞,首先已经受够了这样无休止的炒作,然后希望大家能够理智一些,意识到这种2选1原本就是在商业竞争中特别常见的。
王帅的这话的确没错,但在市场经济提倡公平的今天,确实不能够要求对方强制2选1,这也是在商家竞争的规则中写明的法律规定,而且他的这句话有很大的漏洞,是阿里的一个自我打脸,主要的问题还是处在于半年之前饿了么与美团的一个竞争,当时饿了么是一个受害者,在半年前,很多在美团有开店的商家表示美团就强制了用户2选1,一旦选择了美团,就不能再选择阿里饿了么,这件事情也闹得沸沸扬扬。
当时饿了么还是非常弱势的一方, 希望能够获得大众的同情以及法律的支持,然而时过境迁,今天的阿里却用同样的招数给了京东重重一击,这是正常的商业竞争的确不假,而且在以前确实有过很多类似事件,在商界很常见,但前后两件事情相隔的时间并不长,阿里现在出来假装正经就很让人反感了。
其实说起这种2选1的事情,提出上诉的基本上都是弱势方,正如天猫跟京东的竞争当中,天猫一直都是优胜者,所以才有财大气粗的资本要求用户只能选择自己,他也知道绝大多数的商家都会迫于压力这么做,而并不会跟京东去混,京东的体量确实不小,但跟天猫比起来还有所差距,而饿了么也是这么一个情况。
饿了么在全国各个城市都有很多的分公司与一些外送员,但跟先下手为强的美团比起来饿了么就要弱势很多,所以美团也有资本让商家选择自己,当时的饿了么可以卖惨博取同情,但当角色互换的时候,阿里王帅这么一番话就让人觉得太尴尬了,最尴尬的一点在于他说的特别有道理,也就是他强行把当年的美团洗白了,并不是由于美团太霸道,而是由于市场竞争的规则原本就如此。
这件事情对饿了么来说是很悲惨的,因为他们突然就被王帅这个猪队友给锤了一记猛棍,虽然王帅短时间内能让天猫跟京东的2选1竞争变得合法起来,但很快又会陷入一个被动,说不定美团这个时候就会出来捣乱,而且特别愚蠢的一点是,这其实用中国的一句古话来说属于拆东墙补西墙,把天猫面临的尴尬境况给补好了,但是他却主动把东墙给拆了。
其实在商业竞争里面,一直以来都有很多的规则与潜规则,而到底什么规则是对的一句两句话也说不清楚,要看不同的时机以及不同的环境,这也就是所谓的公说有理,婆说婆有理,然而对我们普通的用户群体来说,的确需要一个更自由的选择,而不是被商家强制2选1,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是并不支持阿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