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级别为14-20级,属于副处级。该研究员属于非领导职务。调查员只设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且调查员须为副县级领导或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通常,中国官员的行政级别是由其机构的行政级别决定的,这是识别官员级别的第一条规则。与大多数国家的组织结构不同,中国的行政区划有五个行政级别:中央(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盟)、县(区、旗、县级市)和乡(镇、街道)。
因此,根据上述五个行政级别,政府官员分为五个主要级别,每个主要级别又可以分为两个级别,即正职级别和副职级别。这十个等级构成了其他官员身份的基准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NPC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