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部分现代服务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从北京2012年9月1日、江苏和安徽2012年10月1日、福建和广东2012年11月1日、天津、浙江和湖北2012年12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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