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营销部:是指旅行社在其登记注册的市、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徕游客并为其设立提供咨询、宣传服务的接待网点。旅行社不得在其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外设立营业部。
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应当征得拟设立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取得旅行社门市部登记证书,并自完成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原批准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门市部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门市部登记证》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印制和发放。注册证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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